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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6
更新时间:2024-05-08 17:02作者:佚名
河北师范大学 2024 博士招生简章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 是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流大学。 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类别1个; 每年招收一次博士生。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招生计划尚未发布,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所列招生计划仅供参考。 招生计划中包含硕士、博士生的专业和特色专业已在目录中予以说明。 建议考生仔细检查。 招生阶段,学校可根据计划发布情况和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名方式
我校2024年博士生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生”、“硕博连读”和“申请-评审”三类。
“硕士、博士项目”仅招收已获得我校2024年硕士、博士项目资格的在读硕士生。
2024年实行“申请-考核”选拔方式的招生院系包括物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历史文化学院。 具体实施办法参见《河北师范大学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校研[2021]13号)、《河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2024年《河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4级博士生“申请评价制度”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河北师范大学“申请评价制度”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选拔。
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硕士、博士”、“申请考核制度”、“普招”顺序发布,直至招生计划完成。
三、博士生分类
(一)按学习方式分: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目前,我校2024年招生计划全部为全日制博士生。
(2)按就业方式分: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定向合同聘用; 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照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方式就业。 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到前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同意,并在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加盖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公章)。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良好,遵守法律法规。
3、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4、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硕士、博士生申请条件
1、遵守“(一)基本条件”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
2、其他条件按照《河北师范大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校研[2021]12号)执行。
(三)同等学历考生报考条件
同等学历考生是指取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达到与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历的人员。 申请条件如下:
1、遵守“(一)基本条件”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
2.招生专业目录中未明确注明不接受同等学历考生申请的专业或方向,可以招收同等学历考生。 具有同等学历的申请人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所学专业与申请专业相同或者相近;
(2)已修读所申请专业硕士主干课程4门以上;
(3)近三年在所申请专业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省部级奖励前2名研究生招生网,国家级奖励前5名)。
(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申报条件
《高等学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攻读博士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思想政治骨干专项计划》)是一项有针对性的培养招生计划。 申请人是热爱思想政治工作、有志于长期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骨干人员。 我校本次专项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招生计划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申请条件如下:
1、符合“(一)基本条件”中的全部条件;
2、应聘者必须在高校专职从事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并在岗。 高等学校思想政治课教师不属于本类。 申请人须经所在学校思想政治(或党务)部门、人事部门推荐,并经所在省委教育部门审核批准。
3、自报到之日起,应聘者应在高等学校全日制从事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三年,具有硕士学位,并有副教授以上专家推荐2名(或相关学科的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所修专业没有限制。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本专项计划招收的专职辅导员比例必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专职辅导员的界定依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严格控制同一学校招生数量。 如果计划学生人数在5人或以下,同一学校最多可招收1名学生。
(五)“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后备人才培养特别支持计划”申请条件
《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后备人才专项计划”)是国家非全日制专科招生专项计划。定向培养,是《国家紧缺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校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 申请条件:
1、符合“(一)基本条件”中的全部条件;
2、本专项仅招收非定向博士生。 考生入学后须将档案转至我校。
(六)“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马克思主义在职理论博士学位攻读专项”申请条件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马克思主义在职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博士计划》)是一项有针对性的培养招生计划,纳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印发的2024年博士生招生规模。 在总体规模和国家规划范围内。 采用在职学习方式的,考生所在单位必须保证其在学习期间有不少于一年的脱产学习时间。 学习期间,须担任助教不少于一年,毕业后在学校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 本专业招收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学生。
1、符合“(一)基本条件”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
2.获得硕士学位。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 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保证毕业后回原单位讲授思想政治理论课不少于5年。
5、如果采用在职学习方式,候选人所在单位必须保证候选人在入学第一年有全日制学习时间。
6、申请人须由两名与所申请学科专业相关的副高级以上专家推荐。
(七)教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条件
1、符合“(一)基本条件”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
2.已获得硕士学位。
3、报考教育领导与管理、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的人员,应为中小学教师及各类教师,具有5年(含)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专职工作经历,有相当成绩,强大的研究能力。 “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仅招收中小学教师; “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仅招聘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4、报考汉语国际教育领域的考生,应是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或从事汉语国际教育工作3年以上(包括)教育及相关领域的全职工作经验; 具有海外或其他教育机构全职对外汉语教学经验者优先。 其中,前往境外中小学从事汉语教学的国家公派教师和汉语教师志愿者,应持有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颁发的证书。
5. 注册
1、网上报名时间约为2023年12月。“普招”、“硕士、博士”、“申请-评审”三个类别的考生须网上报名并缴费。 考生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查看报名通知。
2、参加“申请-评审”选拔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后按照招生部门实施细则的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普选”和“硕士、博士项目”考生网上报名后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相关申请材料模板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提交材料的要求和方式另行通知。
(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表。 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须由候选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意见明确(同意申请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并加盖公章海豹;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填写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的意见。
(二)专家推荐信。 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近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一般情况下,考生的导师不会作为推荐人。
(三)学业成绩单、硕士论文及硕士学位课程论文评价函复印件。
(四)最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应提供在线学籍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五)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申请“思想政治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高等学校在职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攻读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七)申请“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表》。
(八)研究生申请教育学专业博士学位,还须提供《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学专业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及证明有相当成绩和较强研究能力的证明材料。
3.学校根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组织专人对考生的报考条件、学籍、学历、学位等进行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予以录取。不得参加考试、选拔。
6. 考试
1. 初步测试
科目:外语和两门商业课程。 商科课程参考书目见附件2。
时间:初步定于2024年4月,请登录研究生院官网查看考试安排。
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正在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学生学位免予初审。 参加“申请-评估”选拔的候选人将由其申请的学院进行评估。
2.重新测试
符合复试成绩要求的考生可以参加复试。 复试计划另行通知。 参加“申请-评估”选拔的候选人将由其申请的学院进行评估。 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需参加所申请专业政治理论课和两门主要研究生课程的附加考试(笔试),见附件3。
7. 入场
1.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录取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招生办法由学校及各招生部门公布。
2、我校博士生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4至6年。
3. 录取(申请)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 考生被录取时的“录取类别”即为申请时的“报考类别”,原则上不能更改。 建议考生在申请时慎重选择。
4.拟录取“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前须与所在单位和河北师范大学签订三方协议。
5、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八、培训与毕业
博士生培养及毕业条件参见《河北师范大学博士生培养管理办法》(校研[2021]7号)。
九、学费、住宿费
学费按照国家文件(财教[2013]19号)精神和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有关规定和标准征收。 全日制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 相关奖学金政策请查询研究生院官方网站。
十、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检查自己是否符合报名要求。 只有符合注册要求的人才能申请。 申请资格审查包括初审和复审。 初审在考试前进行,复试在入学前进行。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2、应聘者必须如实提交真实信息。 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申请、录取、入学资格或者学籍。
3、报名费退还说明:(1)因重复报名而多交的报名费可退还(重复报名是指考生多次报名同一专业、研究方向、导师姓名、考试方式代码) ; (2)因初审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退还报名费; (3)其他情况不予退款。
4、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包括“思想政治骨干专项计划”、“后备人才专项计划”和“思想政治教师博士研究生攻读专项计划”。 专项计划纳入本学科总体招生计划。 专项计划数量 总计划数量以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为准。 优先保证入学时专项计划的完成,剩余计划(学科总计划数与专项计划数的差额)作为总体计划实施。 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考生的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信息是录取的关键信息。 本学科专业考生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信息报名后不得更改。
5.我校博士生招生信息及相关通知、公告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公布。 请考生及时核对相关信息。
六、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内容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有违反上级有关政策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对于任何未解答的问题,请联系我们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单位代码:10094 单位名称:河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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