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留学选择什么专业好?留学美国热门专业推荐
2019-06-26
更新时间:2024-05-31 00:03作者:佚名
已获准认证资格的注册建造师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含技术负责人),每年内只能认证两次,认证次数超过三次的,认证资格视为无效。
注册建造师必须符合相应类别的资格标准等指标。
通知原文
一、加强企业重组分立兼并资质审核
(一)企业调整业务结构、企业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全资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以及申请全部或者部分资质转让的,审批部门应当对原企业和承接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各项专业资质进行重新核准。
(二)原企业主要考核在册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相关法律关系、承担的工程项目等,有在建项目的,不得重组、分立。
(三)对拟承继资格的企业,重点考核净资产、在册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等。
(四)企业完成重组分立并重新确定资质后建造师注册查询,原企业和承接企业不得以资质移交前承担的工程项目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请相应资质。
(五)企业申请跨省重组、分立、合并的,由我部出具文件,通知承继资格的省级住房建设部门。
(六)企业通过改制、分立、合并或者跨省变更等方式取得资质后,须完成相应资质类别的一个或者多个工程项目,方可再次通过改制、分立、合并等方式转移资质。
二、统一考试标准
(一)申请我省许可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的净资产、技术负责人的资历、职称或专业资格、注册建造师等条件须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石[2014]159号)中对应类别一级资质标准的指标要求。
(二)申请我省核准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净资产和技术负责人的资历、职称或专业资格须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对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的要求;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的个人业绩、技术装备等指标须符合对应类别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的要求。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的业绩应当是其作为建设项目经理独立主持完成的工程项目。
(三)已获准认定资格的注册建造师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含技术负责人),一年内只能认定两次,超过三次的,认定资格视为无效。
(四)应聘职称人员须提供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包括12333网站用户名、密码。
3. 提高绩效认可度
(一)自2024年1月1日起,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核准的企业业绩全面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
(二)自2024年7月1日起,申请省级主管部门核准的建筑业总承包企业资质、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其企业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在“全国建筑业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或项目所在地省级监管平台上应当为符合资质标准的乙级及以上工程项目,项目基本信息、招标信息、合同备案信息和竣工验收信息齐全。
(三)企业申请交通运输、水利、通信等领域资质,经相关专业部门审查,相关业绩由相关专业部门认定。
四、加强动态核查
在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设立“资质动态核查”模块,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全省注册的建筑企业资质进行动态资质核查。企业取得资质后,继续符合资质标准的,标记为“资质正常”;不再符合资质标准的,标记为“资质异常”。在被标记为“资质异常”的期间,企业不得再申请资质许可。
各市区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强职责范围内的审批工作和事中事后监督。
本通知自2024年X月X日起施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另有规定的,以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要求为准。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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